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粤价函〔2010〕556号)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关于核定我省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粤经信电政函〔2010〕1291号)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原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问题函复如下:
一、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资质的机构在接受有关单位委托(委托双方应签订协议书)开展电子认证服务时,按附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电子认证服务费,实体密码鉴别器(简称“数字密钥”)价格按实收取。
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在收费场所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并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两年,我局《关于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649号)同时废止。请在有效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向我局申请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附件:
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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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类型
| 自然人
| 80元/年
| 组织机构数字证书收费暂参照机构法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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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中的个人
| 1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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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码签名
| 1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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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类型
| 机构法人
| 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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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业务
| 2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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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岗位
| 1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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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码签名
| 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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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类型
| 服务器设备
| 2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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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N设备
| 4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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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设备
| 4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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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类型
| 安全电子邮件
| 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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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站点
| 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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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开通费
| 1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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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信息变更补办
| 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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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密钥恢复
| 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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