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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黔建党组发〔2010〕38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园林绿化局、风景区管理处(管委会),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厅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要求,经厅党组研究,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具体负责的农村危房改造、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中央投资项目在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行政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厅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进展迅速。在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个别地方也发生了一些项目管理不规范、农村危房改造中弄虚作假、廉租房建设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和高度重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以确保中央的政令畅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把监督检查放到有利于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使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力求实效

  今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继续以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建设、城镇垃圾填埋场建设等项目的安排、管理、备案、资金使用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检查:一是对项目实施程序的检查。要确保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决防止破坏不可再生资源和侵害群众利益;二是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要确保中央投资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推进节能减排、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改善民生,使人民群众早日得到实惠;三是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的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危房改造“公示、备案、责任追究”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廉租房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与安全、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材料采购招标程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四是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坚决防止工程安全事故和“豆腐渣”工程;五是对工程进度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等到位情况的检查。要确保各项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确保我厅目标任务的完成;六是对已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要把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查找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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