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信访处
责 任 人: 彭宏伟
15.继续扎实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和督促广大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责任领导:时学生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责 任 人:丁桂芳、李娜
16.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责任领导:时学生、申顺建、卞薇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公务员局培训监督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责 任 人:丁桂芳、陈勇、白金玉
17.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卞薇、申顺建
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公务员局录用交流处
责 任 人:白金玉、卢咏梅
18.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干部与党政机关干部交流工作
责任领导:温润琴、卞薇、申顺建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市场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公务员局录用交流处
责 任 人:董少华、白金玉、卢咏梅
19.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严管理,重点管理关键岗位干部。
责任领导:时学生、张立新、卞薇、申顺建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局纪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公务员局录用交流处
责 任 人:丁桂芳、张振原、唐豫建、白金玉、卢咏梅
(三)2010年全市“十大实事”责任目标分解
1.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13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责任领导:徐翠萍
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责 任 人:刘国庆
2.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
责任领导:王松亭
责任单位:农村劳动力工作处
责 任 人:柳志亮
3.扩大就业途径,重点扶持“4050”人员就业。
责任领导:徐翠萍
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责 任 人:刘国庆
4.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120元。
责任领导:王清芬
责任单位:养老保险处
责 任 人:李永立
5.在全市推广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张伟
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保险处
责 任 人:秦国宪
6.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责任领导:张伟
责任单位:医疗保险处
责 任 人: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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