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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太和县中医院新病房楼床位费价格的批复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太和县中医院新病房楼床位费价格的批复


阜阳市物价局、卫生局:

  你们《关于太和县中医院新病房楼普通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阜价商〔2010〕14号)悉。太和县中医院多方筹资,按标准化、人性化的设计建造新病房楼,中心供氧、中心负压、传呼系统、独立配套卫浴设备、中央空调、电视、电话等服务设施较为齐全,多功能病床、按病床配备陪护椅,为患者提供较舒适的治疗环境。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09〕87号)精神,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普通病房双人间、三人间、四人间分别为36元/床·日、26元/床·日、16元/床·日。对低收入者(凭相关证明)住院的,应按此标准降低30%收取。

  二、为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同意开设特需医疗服务病房25间(套),其床位费按质价相符的原则由双方面议,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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