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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10)

  2、代开票地方税务局发票专用章加盖在发票联左下角;
  3、已盖“代开票地方税务局发票专用章”的货物运输发票不再加盖原“发票专用章”

  附件一 HY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申请表

  编号(流水号):

纳税人名称

 

计算机

代 码

 

纳税人详细地址

 

电 话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名称

 

                  

付款人名称

 

电 话

 

收货人

及纳税人识别码

  

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码

  

发货人

及纳税人识别码

  

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

  

运输项目

  

金额大写

 

其他项目

  

金额大写

 

提供服务(劳务)项目的原因

  

应纳税种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其他税

金  额

       

完税凭证号码

       

法定减免税批

复及文件号

  

纳税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由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填写

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经办人:       复核:

                    (签章)

                    年  月  日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开具金额

 

开具发票份数(大写)

 

  注:1、此表的编号由税务机关按程序产生的序列号的流水号填写;
  2、此表一式两份,代开发票税务机关和申请人各执一份;
  3、在实际受票方(抵扣方、运费扣除方)纳税人识别号前打印“+”号标记。“+”号与纳税人识别号之间不留空格。在填写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为承运人的)栏目时应分二行分别填开。
  4、附件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书面证明材料、完税凭证(复印件)。
  5、此表应与附件内容合并归档(已有电子归档信息的不需要再行归档,只需与纳税人提供的原件进行核对,内容核对一致方可开票)。

  附件一 HY12:
     地税局     税务所货运发票暂停/恢复供应审核表

纳税人名称

 

计算机代码

 

注册经营地址

 

电   话

 

批准领购发票种类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审核事项

发票暂停供应 □    恢复发票供应 □

发票暂停供应原因:

1、未按期报送《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纸质和电子信息的;□

2、在核对纳税人领购、使用发票与税控IC卡报数或实际使用发票情况以及纳税人税控IC卡报数反映的发票填开情况与纳税申报情况时,发现核对信息不符或有异常情况的;□

3、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经电话和实地查找方式均联系不到的;□

4、纳税人实际安装税控装置的地点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备案的安装税控装置地址不一致的;□

5、经过税控安全管理系统查询,发现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或发票填开信息有异常情况的;□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的;□

7、纳税人为非正常户状态的;□

8、纳税人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已向纳税人送达《追缴欠税(滞纳金)事项告知书》的;□

9、纳税人出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的。(请注明原因):□­­­­­­­­­

恢复发票供应原因:

1、纳税人未按期报送《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纸质和电子信息,问题已消除的;□

2、纳税人领购、使用发票与税控IC卡报数或实际使用发票情况信息核对不符或有异常情况,经改正后核对无误的;□

3、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经电话和实地查找方式均联系不到的问题已消除;□

4、纳税人实际安装税控装置的地点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备案的安装税控装置地址不一致或有其它异常情况,经修改系统信息后地址一致的;□

5、经过税控安全管理系统查询,发现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或发票填开信息有异常情况,但经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测认定,属于税控机具或税控密码器存在功能标准和质量问题的;□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已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7、纳税人状态转为正常户的;□

8、缴清欠税或已制定可行清欠计划的;□

9、出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已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暂停/恢复发票供应经办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税务所所长签字:

 

         税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税务所留存一份,报营业税主管部门和征管部门备案一份。

  附件一 HY13:
  印花税代扣专用章

 

印花税代扣专用章××字×××号

承运方印花税额       元

托运方印花税额       元

代扣单位:××××××××××

 

印花税代扣专用章统一加盖在发票的右上角。



  1、“印花税代扣专用章”由各局自行刻制。
  2、专用章为4.5×2.5CM,字体为仿宋体,第一行为印花税代扣专用章的字号,编号原则为局简称加编号,例如:朝地字001号。第二、三行为代扣承、托双方的印花税税款填写处。第四行为代扣印花税责任单位名称或简称。

  附件一 HY14:
  汇算清缴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
  经初步审核,你单位200 年汇算清缴情况为: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已缴所得税­    元,年终应退税款    元,已在国税部门退税    元,余额请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已代征所得税税款中办理退税。

    区(县)国家税务局
年 月 日

  附件一 HY15
  营业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单位名称(公章):               抵扣税款所属期:   年  月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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