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省工信厅。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三)坚决纠正庆典、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巩固和深化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严格控制审批新增项目。
牵头部门:省政府纠风办。参加部门: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
(四)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 “政府主导、省为单位、限价上网、竞价采购”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逐步将基本药物、医用试剂和普通耗材纳入集中采购,建立完善监管办法,规范采购工作;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等行为;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医院和 “不当处方点评”工作;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继续推进政行风建设协调机制,加大对重点医院纠风工作力度;建立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单位政行风建设。
牵头部门:省卫生厅。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五)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推行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深化民主评议学校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实行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肃考风考纪,制定出台责任追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