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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湖南省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行动安排
  (一)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
  1、项目内容。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增进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优秀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出台《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2、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配合。
  (二)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项目
  1、项目内容。组织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扶贫办等部门配合。
  (三)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
  1、项目内容。招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以缓解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配合。
  (四)继续实施“大学生应征入伍”项目
  1、项目内容。认真组织大学生应征入伍,着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部队文化程度的全面提升,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
  2、责任单位。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配合。
  (五)继续实施“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
  1、项目内容。鼓励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加快科研项目实施,提高科研项目研究水平,加强高素质人才培养,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
  2、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六)实施“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项目
  1、项目内容。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2、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部门配合。
  (七)实施“创业引领计划”
  1、项目内容。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强化创业服务,稳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稳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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