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清洁能源产业。立足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碳汇经济,积极引种栽植文冠果等能源植物,建设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加大林区清林产物、木材生产 “三剩物”、食用菌废弃培养基等生物质能源原料的开发利用。加大对已投产木质颗粒燃料等生物质能源企业的扶持力度,组织研发配套锅炉等产品,延长生物质能源产业链。引进社会资本,发展林区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生产,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新能源产业。力争到2015年,清洁能源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到2020年达到30亿元。
四、主要措施
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趋势,按照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大固定资产投入,提升林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深化各项改革,强化政策保障和科技支撑,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合力推进林业经济强省建设。
(一)进一步加大林业投入。建立以政府支持为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林业投入机制。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投向林业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逐步建立林业贷款财政贴息制度。支持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将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列入投资计划。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林业贷款制度,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积极争取国家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营造有利于林业产业发展的金融环境。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眼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把林业产业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推进结构优化升级上。按照现代林业经济发展要求,构建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格局,突出林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形成森林资源培育管护、林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和营销高度关联的产业链条,提升传统产业,催生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提高林业整体产出功能。
(三)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完成主体改革,落实 “两权”到户基础上,建立以森林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开展集体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核定森林采伐限额的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流转,探索发展要素市场,实行资本运营,盘活林业资产,建立林业资产评估制度、林权抵押贷款制度,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林业产业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运转高效、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国有林活化森林资源资本的途径和办法,搞好试点,积累经验,使国有林资源成为林业产业加快发展的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