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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10〕15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人事处:

  为加强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的管理,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根据《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北京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北京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管理,保障系统正常、高效、安全运行,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依据《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财政有关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国家和我市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指大学生“村官”和支教大学生,其他大学生基层服务人员信息不属于本系统管理范围。

  第四条 系统依托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平台(www.chrm.gov.cn)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各级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单位提供实时网络服务。

  第五条 依照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联席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会办公室”)负责我市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管理我市信息的采集、审核,负责我市各级信息管理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教委人事处分别负责大学生“村官”和支教大学生的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经费列入预算,要配备专门的信息员和系统维护人员,加强对信息员和系统维护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管理技术水平。信息员名单应报市联席会办公室备案,市联席会办公室组织建立信息系统联络员制度,定期开展交流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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