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建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价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皖价综〔2010〕136号)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市、县物价局:
现将《安徽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价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安徽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价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落实省物价局《关于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价格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价综〔2010〕98号)要求,省物价局决定建立安徽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价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作用
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价格职能在促进示范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督促有关市、县价格部门主动做好当地示范区价格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任务
研究拟定示范区价格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地相关促进示范区建设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和发展中重大价格问题;听取示范区价格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三、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省物价局和示范区有关市、县物价局共同组成。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