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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考核指标: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行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餐饮单位)生产、销售、使用食品添加剂合格率达100%,销售食品添加剂进货索证及建立台账率达100%。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负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整治,省工商局负责食品添加剂销售环节的整治,省卫生厅负责餐饮环节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由省食安办牵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零距离”服务行动,重点整治违法生产、销售国家禁产、禁售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进一步理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管理体制,完善进货查验、进销台账和种养殖生产档案,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考核指标: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铵等5种高毒农药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全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稻米、水果达99%以上、蔬菜达95%、茶叶达96%以上。畜产品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达到100%。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监测。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提高食品生产许可准入门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出厂检验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制度。全面开展特别监督和常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饮料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企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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