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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竞赛细则
  (一)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竞赛
  (1)参赛选手按座位上序号对号入座。并将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明显位置。竞赛全过程中,选手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选手提前比赛,可以暂时离开赛场。当裁判宣布竞赛结束后,请选手回到赛场原来的座位上,待裁判收卷清点完毕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听从指挥参加后续活动。
  (2)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个人因素(如身体条件)引起的竞赛无法正常进行,组委会将不对此负责,选手将以弃权处理。
  (3)参赛选手在赛场上应自觉遵守赛场秩序,保持安静,竞赛进行过程中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交谈,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否则将给予警告直至取消竞赛资格。
  (4)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5)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资料私自公布。
  (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请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申诉。
  2.软件应用竞赛
  (1)CAD/CAM自动编程软件应用竞赛在计算机机房进行,每个参赛选手一个机位,各组别的同一个工种采用相同试卷。
  (2)选手须将参赛证放置在桌面的左上角明显位置,接受裁判员的核查。
  (3)参赛选手应该严格遵守组委会公布的赛场规则和纪律,服从裁判员指挥,独立完成试题。竞赛过程中,有事可向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举手示意,但不得要求裁判员及技术支持人员对涉及试题的问题有任何解释和暗示;违反者取消赛试资格。
  (4)竞赛结束前10分钟选手应作好存盘准备。并确保的存盘的数控完整无误。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按废卷处理。竞赛结束时间到后一律存盘交卷(应连同草稿纸一起上交),故意拖延时间者试卷作废。
  (5)如果确实是因为计算机硬件或软件故障的原因导致选手中途不能继续比赛,在现场裁判确认后,报请裁判长做出相应调整。但自带软件选手在出现软件故障时须由自己解决问题。
  (6)参赛选手在竞赛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请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申诉。
  (7)任何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8)任何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资料私自公布。
  3.操作技能竞赛
  (1)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每个工种的同期竞赛小组采用相同竞赛试题;各小组的竞赛试题由抽签决定,并于赛前半小时公布予以赛前工艺准备。
  (2)参赛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前,由大赛组委会分批组织参赛选手抽取机床号,并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然后按抽取的机床号,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填写各种卡片,竞赛裁判组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
  (3)在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时,由裁判组分发图纸,同时开始比赛计时。
  (4)现场工作人员按机床编号顺序逐步发放加工件毛坯、工具、量具和刀具,各参赛选手对上述参赛物资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物资发放一览表上签字。
  (5)各参赛选手对参赛物资应爱护、保养、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的物资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参赛物资要照价赔偿。
  (6)各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开动机床(开动机床开始加工前,应该先检查工件是否夹紧,尤其是回转工作台或组合夹具的压板是否压紧,再进行程序校验,程序第一段严禁使用G00指令)。开动机床前,必须举手要求执裁本机床的裁判对机床状况和编制的加工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完全同意后,才可以开动机床进行实际加工。
  (7)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和机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掉刀、加工过程中工件掉落、机床各部件之间的干涉等情况),大赛裁判组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8)竞赛过程中,大赛裁判组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和加工工艺应用情况。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作好记录。
  (9)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夹、量具;自带量具要妥善保管,其精度造成的测量误差结果自负;大赛统一提供通用夹具,并有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调试,选手不得私自动手拆装、调试,否则出现的后果自负;各参赛选手之间不能走动、交谈。
  (10)加工中心在卸刀时,应到大赛指定卸刀点卸刀。在卸刀期间,参赛选手之间不允许交谈。
  (11)竞赛过程中出现机床故障等设备问题时,参赛选手应提请竞赛裁判组成员到参赛机床处进行确认原因,对于确因设备故障停机耽搁的时间,由大赛裁判组将该选手的参赛时间酌情后延。
  (12)在竞赛时间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宣布竞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加工。参赛选手应进行机床的相关清理工作(如:将机床各执行部件停止在适当的位置、卸下工件、切断机床电源等)。竞赛时间到后,各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机。未停机者将酌情扣分,工作人员将按下进给保持按钮,退出刀具,强制停机。
  (13)参赛选手完成加工决定交卷时,应提请竞赛裁判组成员到参赛机床处收取工件,提交所编写的工艺卡片,由大赛裁判员在工件、工艺卡片的适当位置写上机床号和参赛号。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裁判员并用密封纸对以上实物和文件进行密封,装入专用密封袋。
  (14)参赛选手完成加工交卷后,大赛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刀具、量具,损坏的物资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参赛物资要照价赔偿;自带量具妥善保管好,离开赛场时带走。
  (15)参赛选手完成加工交卷和工具交接后,应对参赛机床进行清扫,对使用的机床附件进行回位(如:车床卡盘、铣床、加工中心机用精密平口钳钳口收拢等)。
  (16)经大赛裁判组成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参赛车间。
  (17)大赛期间(包括两批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大赛组委会成员、大赛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车间。
  (18)任何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19)任何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资料私自公布。
  (20)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请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申诉。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三)安全操作规程
  (1)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所有参赛选手须统一着工装,戴工作帽。
  (2)选手须穿防滑皮鞋。
  (3)严禁戴手套操作机床。
  (4)操作者应根据机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熟悉本机床的一般性能和结构,禁止超性能使用。
  (5)开机前,操作者必须清理好现场,机床工作台面上、机床防护罩顶部不允许放置工具、工件及其他杂物,上述物品必须放在指定的工位器具上。机床工作台运行区域内不允许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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