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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灯具制作工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灯具制作工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技组〔2010〕2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办函〔2010〕132号)的要求,我们制订了《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灯具制作工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直接与该工种承办单位或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参加本工种竞赛的代表队,请直接向该工种竞赛承办单位报名。
  本实施方案请查询www.gdosta.org.cn网站。

  省竞赛办联系人:王建平,联系电话:020-83329249;
  苏光护,联系电话:020-83352242(传真)
  技术咨询: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傅 鸫  刘忠良
  联系电话:020-83185010,020-83185954
  传  真:020-83185947
  邮  箱:gdmtk@163.com
  承办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张剑忠0760-88882363,13809688503;
  郑霭棉0760-88872316,13531890213;
  邮  箱:zsosta@163.com
  地  址:中山市石岐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409室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灯具制作工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通过开展全省灯具制作工技能竞赛,及时发现、选拔和培养技能人才,并充分发挥技能人才的示范效应,引导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提高技艺,勇于创新,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由本工种承办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成立灯具制作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在省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工种的竞赛工作。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韩泽生 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薛飞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陈 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克球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余永祺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吕庆强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劳国南 团市委书记
  刘浴平 市妇联副主席
  黄哲明 市总工会副主席
  苏恩明 中山市古镇镇政府镇长
  陈伟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刘效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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