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意见
(本政发〔2010〕1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我市于2010年4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评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要以此为新起点,继续高标准规划、大规模建设,确保城乡森林城市建设再上新水平。为此,市政府现就继续深入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从2010年秋冬季起至2012年底,全市完成大规模造林绿化20万亩、植树5180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要从745%提高到76%以上,林木绿化率从7507%提高到78%以上;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河岸绿化率、路网绿化率以及住宅区、校园、村屯、企业、公园绿化覆盖率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确保上述地区裸露地面每10平方米至少有10公分以上大乔木1株,基本实现“山水林城、宜居本溪”奋斗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城区绿化要提高层次。重点做好城区的行道树补植,缺树的栽树,密度小的加密,做到绿树成荫。要提升公园绿化水平,同时搞好城中山、城周山绿化。要进一步提高两县县城、南芬区和沈溪新城绿化美化质量,适宜栽植大树的都必须栽植大树。
(二)道路绿化要增加密度。重点在高速公路、沈本产业大道、本桓公路(小堡至小市)、小草线(小市至关门山)、温泉寺景观路(同江峪至松树台桥)等公路,以及铁路两侧增加绿化的宽度和密度,力争做到线成林、片成景、绿成荫。要乔灌花草相结合,重要节点建成景观园。要对主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岩石、废弃矿山等部位实施绿化。要进一步提高“村村通”绿化标准。
(三)住宅区绿化要提高品位。要坚持新住宅小区建设与绿化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进一步提高老住宅区的绿化质量,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切实提高每一个住宅小区的品位,改善广大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四)校园和村屯绿化要增加数量。校园绿化应主要栽大树、栽特色树,打造“一校一景”,每所学校要栽植1000株以上树木,所有学校都要成为花园式学校。全市每个村屯都要栽树1万株以上,要落实到每个村民组。
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