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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职业技能大赛服装制作工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2.能通过试样对基础板提出修改意见
  3.能根据修正后的基础板制作标样

1.样衣的鉴定与修定方法和要求
  2.标样的封存与管理要求

(三)组织生产

1.能根据生产能力,组织最佳缝制组合流程,做到分工明确,均衡生产
  2.能及时排除影响正常生产的因素
  3.能按照工艺标准对在线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
  4.能对照标样,对下线的首件产品进行工艺质量鉴定

全面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能使用与生产相关的专用设备
  2.能按设备的使用要求及时进行维护与保养

专用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



  二、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专家考评小组负责评审工作。
  (二)理论知识由专家考评小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和计分。
  (三)操作技能的成绩,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审、计分,打分计数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根据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按比例累加,其中理论知识占20%,操作技能占80%。
  (五)大赛前1-8名如出现同分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判决最终排名顺序。
  三、竞赛场地与设备
  (一)决赛设施:制版台、裁剪、蒸汽烫斗、平烫、缝纫机、直尺、人台等。
  (二)动态汇报演出场地和设施:
  1.场地:租用大酒店的场地或专业市场(具体待定)。
  2.设施:舞台、灯光、音响、模特、编导、化妆造型师等。
  四、竞赛细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理论知识竞赛在竞赛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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