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裁配辅料能根据面料特点选配使用相适宜的里料和辅料,做到选配合理、搭配齐全。
3.决赛第三轮:缝制
▲考核内容:
(1)制作与组合:能按照女士西装的工艺要求,进行缝制与组合,能按照加工部件、部位的要求,做到缝制到位,线迹直顺,针迹均匀,松紧适宜,平服圆顺,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2)产品的熨烫与整理:能够根据不同面料控制熨斗温度,对产品进行熨烫,使之平服,能够及时清除成品上残存的线头、粉印、污渍等,保持产品整洁。
(3)设备的使用与保养:能够使用与保养平缝机、包缝机、蒸汽式熨斗等设备、工具。
实操考核时间要求在8个小时内完成以上工序,组委会专家考评小组根据成衣进行综合打分。
4.决赛第四轮:理论知识考试(综合型)
▲考核内容:围绕服装制作工的基本要求、制版、裁剪和缝制的各项工序理论知识进行考核。
▲时间要求:60分钟
▲考核办法:试卷闭卷考试的形式,组委会专家考评小组根据标准答案进行打分。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佩戴竞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竞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赛场。
九、裁判组织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省内行业专家组成竞赛裁判组,负责竞赛评判工作。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尽快将处理意见向当事人反馈。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