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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二)理论知识竞赛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三)操作技能的成绩,以作品实效为依据,大力提倡地方特色菜肴和企业品牌食品,讲究营养健康;鼓励实用和合理创新。烹饪类的项目不提倡使用鲍鱼、花胶、海参、鱼翅、及燕窝等高档原料参赛。
  各项评判标准如下:
  (1)中式烹调师
  热菜按口味、质地、造型、色泽、营养卫生五部分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①口味(30分):调味适当,口味纯正,主味突出,无煳味,腥膻味等恶味。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至12分。由于原料变质,调味失当,不能食用的,整菜不予判分。
  ②质地(30分):选料精细,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其应有的嫩、脆、软、酥等特点。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至12分。由于失饪造成生、煳不能食用的,整菜不予判分。
  ③造型(20分):形态优美自然,主、副料配比合理,刀工细腻,刀面光洁,规格整齐,汁芡适度,装盘美观,餐具与菜肴协调。不符合要求的,提前细加工动刀成形的,装饰不切主题,过分渲染的,酌情扣1至8分。
  ④色泽(15分):色调明快自然,美观大方,主、副料和调料、汁芡等相互配色协调悦目。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至6分;使用人造色素的,整菜不予判分。
  ⑤营养卫生(5分):讲究用料绿色环保,食品营养健康,注重个人卫生、操作卫生、场地卫生和器皿卫生。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至2分。因卫生问题不能食用的,整菜不予判分。
  (2)中式面点师
  面点按造型、质感、口味、色泽、营养卫生等五部分评分,满分为100分。
  ①造型(25分):形态优美自然,平滑光润,规格一致,层次清晰,花纹细腻匀称,馅与面皮均衡适度,装饰美观,点缀别致。不符合要求的,提前细加工包捏成形的,酌情扣1至10分。
  ②质感(30分):选料精细,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成品本身应具有的软、酥、脆、滑、松糯、爽等特点。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至12分。由于失饪造成生、煳而不能食用的,整个品种不予判分。
  ③口味(25分):调味适当,口味鲜美纯正,符合成品本身应具有的咸、甜、鲜、香等口味特点。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至10分。由于馅料变质,调味失当不能食用的,整个品种不予判分。
  ④色泽(15分):色调匀称,自然美观,符合成品本身应具有的洁白、金黄、透明等色泽。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至6分。使用人造色素的,整个品种不予判分。
  ⑤营养卫生(5分):讲究用料绿色环保,食品营养健康,注重个人卫生、操作卫生、场地卫生和餐具器皿卫生。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至2分。因卫生问题不能食用的,整菜不予判分。
  (四)参赛者的每一款作品均由评委参照评分标准各自评分,评委评定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的总和平均成绩,作为该作品的评定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统一交裁判长审核确认。
  (五)中式烹调师竞赛将两个作品成绩的总和(每个作品按百分制评分,各占总分50%)作为选手操作技能的最后成绩;
  (六)面点竞赛将两个作品成绩的总和(每个作品按百分制评分,各占总分50%)作为选手操作技能的最后成绩。
  三、竞赛场地与设备
  (一)赛场配置
  1.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教室进行。
  2.操作技能竞赛在指定场地进行。
  烹饪类参赛者所用的一切原料,包括主料、辅料、特殊味料等均由选手自备携带入场参赛。
  2.1赛场只提供常规的设备、工用具:⑴热菜:可提供炒灶、蒸灶、炒镬等常用工具;⑵面点:可提供电烤炉、蒸炉、不锈钢蒸笼、炒炉等常用工具。其余设备、特殊工用具自带。
  2.2赛场只提供常用的餐具盛器。主盘盛器和特殊餐具一律自带。盛器不得带有任何企业标志,但须在盛器底部贴上企业名称,以便赛后领回。
  2.3赛场只提供一般的调味料,如:调和油、精盐、味精、白糖、生抽、老抽、胡椒粉、麻油等。
  四、竞赛细则
  (一)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竞赛
  (1)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2)选手在竞赛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试卷其它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取消成绩。
  2. 操作技能竞赛
  (1)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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