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钢琴调律师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理论知识竞赛携带竞赛必备用具(笔、计算器),实际操作技能竞赛带调律所需工具外,不得使用各类校音仪,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竞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竞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竞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竞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九、评判组织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行业专家组成竞赛考评委员会,负责竞赛评判工作。本工种决赛承办单位负责提供专家库名单并上报大赛组委会,所有评判委员由组委会在专家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有参赛选手的企业只许一位专家参加评判委员会。为充实我省的评判力量,提高评判质量,拟在外地邀请中国调律界有知名度的专家作为本工种决赛的评判委员会成员。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本人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用书面形式和真实姓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向当事人反馈。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广东省乐器协会
  地 址:广州市东山署前路33号1号楼430室  邮 编:510080
  联系人:李爱群 电话:020-87650808
  叶嘉仪 电话:020-87763252
  电子邮箱:gdyuexie@21cn.com;gdyuexie@163.com
  QQ :853628953
  广东省乐器协会网址:http://www.chinamusicindustry.com.cn

  附件:1.2010年广东省钢琴调律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_________________市(单位)推荐参加2010年广东省钢琴调律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名单汇总表
  3.2010年广东省钢琴调律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选拔赛)成绩名次表
  4.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钢琴调律师竞赛技术文件

  附件1
  2010年广东省钢琴调律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学 历

 

身份证号码

 

邮 编

 

单位名称

 

职业资格等级

 

电 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个人简历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地级市推荐意见

 

该同志在        区的选拔赛中总成绩    分,

排列     名,同意推荐参加2010年广东省(钢琴调律)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

 

地级市劳动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本工种决赛承办单位

意见

 

该同志在2010年广东省钢琴调律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中

总成绩  分,排列  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