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完善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市属高校联合办学为主体,以普通高中和市属高校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为补充的残疾学生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格局,大力发展残疾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定期开展“成都市残疾学生学习之星”评选活动。
4.以市和区(市)县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为主体,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培训的衔接、配套,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接受较好的职业教育。
(三)统筹城乡残疾人就业工作。
1.将残疾人列为公共就业尤其是再就业的重点帮扶对象,采取多种特殊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2.切实开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将城乡残疾人同等纳入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计划。
3.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
4.通过建立工疗站、庇护工场等公益性机构,帮助城乡智力障碍、精神障碍等就业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
5.培育一批重点项目,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
6.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并定期开展“成都市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四)统筹城乡残疾人康复医疗工作。
1.大力开展出生缺陷早期干预,充分发挥一、二、三级干预作用,从源头降低残疾发生率,减轻残疾程度。
2.建立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康复机构,将残疾人康复纳入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
3.通过开展“康复无障碍城市”创建活动,建立残疾人康复无障碍工作长效机制。
4.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或救助,加强地震灾后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
(五)统筹城乡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完善并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构建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维权网络。
(六)统筹城乡残疾人文化事业。将残疾人文化体育全面融入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之中,大力培养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进一步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三、保障措施
(一)在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和“全国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落实责任,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成员单位的总体工作计划和规划,形成良好的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规范化服务型组织建设,建设一支覆盖城乡的具备“人道、高效、务实、创新”精神的残疾人工作队伍,构建城乡一体的残疾人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