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民政部及全市民政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新闻宣传与政务信息工作为民政主要业务工作服务,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作用。针对民政工作性质和特点,仔细分析宣传内容,明确主题、精心策划、细化方案,积极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一)开展理论宣传。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事关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研讨理论、发表研究成果,不断加强理论宣传。
(二)开展新闻宣传。负责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新闻信息员要经常与媒体沟通情况,高度重视和运用各级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力,主动邀请媒体参与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媒体对重大典型事件的采访报道。主动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新闻通稿和背景材料,围绕民政职能职责,主动策划新闻选题,积极接受媒体采访,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人物专访、深度报道等形式,及时有力地开展新闻宣传。
(三)加强政务信息报送。要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深入挖掘信息题材,在动态类信息上突出及时性,政策类信息上突出针对性,经验类信息上突出典型性,问题类信息上突出普遍性。要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努力完成全年政务信息目标任务。要实行政务信息审核制度,规范政务信息报送程序。要建立政务信息编写预约制度,变被动等信息为主动挖掘信息;坚持对政务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激励机制。
(四)开展网络宣传。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在民政宣传中的作用和影响,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网络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回答网民提问。要加快建设全市民政门户网的网站群,将市民政局网站建成全市民政新闻宣传和沟通互动的中心平台。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及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办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公共网站和局域网络,使网站内容丰富、栏目多样、形式活跃、更新及时、点击率高,要维护有力、监管到位。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提升网站宣传档次,努力提高市民对民政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开展内部宣传。要充分运用内部刊物、简报等宣传信息资源,全面系统、及时准确地开展内部宣传,并注重加强与外部横向、纵向联系及交流。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的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把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实行宣传工作责任制和年度计划制度;严格宣传采访撰写制度和审稿制度,确保宣传活动不出现政治错误、政策偏差、舆论误导、报道失实、泄露秘密等问题。定期或不定期更新、增加民政网内容和栏目。积极开展新闻、信息调研,确保准确性。对编发的新闻、信息刊物要定期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新闻和信息发布的效率和主动性。宣传要增加深度,注重质量,避免雷同、空泛和公文化,不断提高新闻、信息可读性。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和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