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渝民发〔2010〕58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市民政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与民政事业的发展仍有较大差距。为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构建市、区(县)、镇乡(街道)联动的民政宣传工作格局,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营造民政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更好地发挥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树立和提升全市民政系统良好形象,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政宣传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1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众舆论主渠道。通过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方式,传播民政政策、决策、工作业绩,展示民政人风采,塑造民政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五个重庆”建设中的良好形象;通过信息收集、舆情分析、下情上传等方式,反映市民疾苦和呼声,辅助上级及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决策,维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通过褒扬先进典型、批评消极现象、介绍成功经验,激励、鞭策民政工作者,感染社会公众,赢得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对民政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实现全市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担负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大使命,肩负着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的重大任务。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摒弃“宣传工作是虚功”、“酒香不怕巷子深”等思想观念,真正把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作为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认真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民政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总体要求
民政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指导思想,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紧扣民政事业大发展的工作主题,按照《重庆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民政系统政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与民政其他各项工作一起谋划、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要在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上取得实效。
三、加大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