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九、裁判组织
选拔赛由各地级以上市、省行业竞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织评审;决赛由省竞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考评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判工作。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各赛区或省竞赛组委会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1. 广州市天河北路林和街232号远东大厦东座402室
2. 广州市东山口竹丝岗新南路15号
联系人:胡老师、黄老师
电 话:020-38807682、38814850
传 真:020-38814857
邮 箱: nzs5588@163.com
附件:1. 2010年广东省广告设计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 2010年广东省广告设计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报名汇总表
3.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告设计竞赛技术文件
附件1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告设计竞赛报名表
□学生组 □职工组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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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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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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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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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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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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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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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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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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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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