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重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集团的批复
(渝教师〔2010〕20号)
重庆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成立重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集团的请示》已收悉。
经我委研究,认为重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集团(以下简称培训集团)的成立符合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精神,有利于解决我市目前职教师资数量不足,结构不优,“双师型”教师短缺等问题,有利于强化“政府引导,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合作”,创新职教师资培训模式,同意你校牵头组建重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集团。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集团名称
重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集团
二、集团性质
非营利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联合组织
三、组织形式
由重庆师范大学牵头,自愿加入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以及社团组织为成员。
四、职责任务
(一)构筑“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所+社团组织”五位一体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新模式;
(二)创新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集成多元化的教育与管理模式;
(四)开展职教师资培养培训;
(五)为职业教育师资建设提供研究、咨询服务;
(六)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项目(产品)开发;
(七)推动职业教育与教师队伍科学发展。
望你们抓紧组织有关单位组建理事会,制定集团章程,召开集团成立大会,培训集团要紧紧抓住机遇,充分发挥重庆作为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配套改革区、三峡库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试验区的功能,为全面推动我市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再上台阶,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职业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技能人才中心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批复
附件:重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集团成员及理事会名单(略)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