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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暴雨洪水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暴雨洪水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经贸明电〔2010〕40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贸发局),省属工业控股(集团)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各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委直属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持续发生间歇性的暴雨天气过程,闽江流域还发生约5年一遇的洪水。6月中下旬的20多天,是我省梅雨季节暴雨洪水的高发期,短历时强降雨量和局地暴雨、大暴雨出现频繁,历史上严重的洪涝灾害大多发生在这一时期。为切实做好近一段时间的暴雨洪水防御工作,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防御组织领导工作。各单位要强化防灾抗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制和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的落实。各设区市经贸部门、省属工业控股(集团)公司要将暴雨洪水防御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本系统及下属企业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临海、沿山与低洼企业危房以及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防汛避险措施,确保工贸企业生产正常运行。

  二、各设区市经贸部门要做好副食品基地防范工作,特别要做好低洼地的防涝工作,确保基地生产。要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指导企业有序增加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测预报工作,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中石化森美(福建)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要加强监测,提前做好成品油的组织调运工作,合理安排销售,确保暴雨洪水期间市场供应。

  三、各供电和发电企业要加强电网运行监控、电厂运行巡查,特别要加强重要输变电设备等设施的巡查和检查,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各水电站要对大坝、围堰、泄洪设施、闸门、通汛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按应急预案做好防范工作。水口发电公司、永泰界竹口、宁德洪口水电站等要强化防汛措施,加强巡查,确保安全度汛。

  四、省经贸委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排涝工作,切实落实洪涝灾害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工生命不受伤害、财产不受损失。

  五、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强降雨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责,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如发生灾情,请按我委《关于做好我省工业企业灾情统计工作的通知》(闽经贸运行〔2006〕392号)及商贸企业和副食品基地灾情统计要求,一天一报,当天灾情于当天下午18:00前上报;灾情结束后2天内应核实汇总后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方式将受灾统计表及受灾情况文字材料分别报我委经济运行处和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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