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全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全省测绘行业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4)各一式5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各推荐单位须向全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如下材料:推荐审批表一式5份,推荐评选报告1份(推荐2个及以上先进集体或2名及以上先进个人的需在报告中明确推荐顺序),推荐先进个人2寸彩色证件照(红色背景)5张,公示报样1份,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简介(600字内)一式15份。同时上报审批表、先进事迹简介、照片电子光盘。推荐评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省测绘行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对推荐上报的全国先进典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测绘局审定后,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测绘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测绘局联合成立全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本次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局人事教育处。各地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
联系地址:省测绘局人事教育处(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
邮政编码:030001
联 系 人:李勇建 王安宏
联系电话:0351-4125638 4038724(传真)
电子邮箱:wangah1219@163.com
附件:1.全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省测绘行业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征求意见表(一)、(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全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
张 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牛来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省测绘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建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