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0〕9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按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0号)要求,我省决定从2010年到2012年在全省范围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此,省级三方制订了《山西省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现将《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0号)、《山西省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并请你们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本地区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计划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作用,围绕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各市的实施方案请于6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备案。
附件:1、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0号)(略)
2、山西省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3、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略)
联系人:贾新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联系电话:0351-3046115
传真电话:0351-3046820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附件2:
山西省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方《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0号)精神,在小企业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进一步提高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