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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研究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请各设区市局和省局各直属单位在衔接、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于2010年7月12日(星期一)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局计财科技处,同时将项目表格电子版发送至lzp@jxzj.gov.cn,具体报送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省局计财科技处:李宗平0791-8284578

  附件: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上报方案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上报方案

  一、上报项目投资规模界定:工业项目总投资10亿以上,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高新技术、农林、环资、社会事业、政法、服务业及其它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
  二、具体上报要求
  1.“项目名称”应具有唯一性,对工业类项目应规范为“某某公司某某项目”,其中某某公司建议用简称;
  2.“项目类别”包括工业、交通、能源、水利、城建、高技术、农林、环资、社会事业、政法、服务业、其它;
  3.“建设性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改扩建;请勿填写“续建”,续建属于建设阶段;
  4.“项目隶属”:企业项目填写企业全称,政府项目填写部门名称;
  5.“建设地点”:尽量具体到县一级:如赣州市安远县,打捆或跨区项目可写全省、项目县、项目乡镇、途径县市、有关县市等,跨区域的交通项目建议在主要建设内容中写明途径地点;
  6.“建设规模”请尽量简洁,控制在30个字以内,如果为生产类项目格式建议为“年产某某产品多少”;
  7、禁止申报基地类或产业园区类项目。

  附表:“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建设性质

开工年份

竣工年份

项目隶属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亿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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