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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做好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做好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
(财驻新监[2010]68号)


各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申报企业:

  为了做好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工作,现将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按照2008棉花年度操作执行,申报企业先在中国棉花信息网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信息录入,上网填录企业申报信息后,将纸制材料装订送达或邮寄我办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办公室。

  二、审核时间、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我办将于2010年8月1日至9月25日对申报企业进行书面审核,送达或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民主路42号世纪大厦11楼新疆专员办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办公室收”,邮编830002,联系电话:0991-2335160、0991-2331062、0991-2335321。

  三、2009年未能全额领取2008棉花年度补贴的企业注意事项

  2009年未能全额领取2008棉花年度棉花补贴的企业准备好以下原件材料后,在申报2009棉花年度补贴时一同带来,进行审核认定。

  (一)棉花码单或货票重复的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棉花码单或货票重复的原件:棉花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棉花加工码单、铁路货票、铁路装运清单、检验证书等证明材料。如发生移库的申报企业需准备:棉花加工码单、铁路货票、检验证书、异地存放的仓储合同、入库凭证(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提供商品棉仓单)。没有增值税发票的,应提交对应卖方提供的普通营业发票和所在地税务部门提供的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证明等原件。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企业和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企业按照2008年度申报要求重新准备材料,上中国棉花信息网进入2008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重新申报后,将纸制材料装订送达或邮寄我办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2009年棉花年度的申报企业要在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避免进入2008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网上申报系统录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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