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责任明确:
牵头领导:黄春平、龚亚立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市水利局,市政控股集团,市城投公司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园林局
4、时间要求:洛阳路立交工程2010年9月底建成通车;
其他项目2010年6月份分别开始开工建设,并按各项目确定的责任目标完成。
(二)交通环境整治工程
1、工作目标:通过逐步打通断头路和停车场、点的建设,并大力实施交通环境的综合整治,使“行车难”、“停车难”的现象有较大改观,全市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工作内容:
(1)推进停车场、点建设:①制定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各城区政府按照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局制定的规划布局设置,每年新建2个500平方米以上的社会车辆停车场。②通过加强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科学规划、设置和调整,推进老城区利用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用地设置地下停车场的试点建设;鼓励有条件开办院内停车场的单位开放为社会停车场等措施挖掘停车资源。③对全市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要进行疏理,清理取缔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停车泊位。④对主要道路、节点临时停车的“差异化”规划管理工作。
(2)由市公安交管局负责:①开展行车秩序、停车秩序、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②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管理;③完善交通信息指挥系统,完善护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建设。
3、责任明确:
牵头领导:卢晓健 胡焘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各城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客运管理处
4、时间要求:交通整治工作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停车场、点建设在2010年12月底之前全部竣工。
(三)老城区低洼危旧房改造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工程
1、工作目标:完成今年省里下达我市的399.73万平米的低洼危旧房改造任务。老城区范围改造总面积289.09万平米,其中 东湖区14.85万平米,西湖区175.9万平米,青山湖区29.08万平米,青云谱区52.24万平米,昌工控股15.64万平米,市商贸委1.38万平米。今年完成全市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完成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1500套1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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