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字〔201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南昌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正式批复同意,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南昌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
目录
一、背景
二、基本情况
(一)城市交通业发展情况
(二)城市大气环境状况
(三)汽车制造产业情况
(四)新能源汽车研发情况
(五)汽车产业政策情况
三、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二)工作目标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示范应用推广领导小组
(二)发挥专家作用,组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家组
(三)健全组织机构,有效推动示范推广试点工作
五、工作计划
(一)示范推广主要内容
(二)试点工作任务与推进年度计划
(三)试点工作考核指标
六、配套措施
(一)落实国家政策,制定优惠政策
(二)设立专项资金,鼓励示范推广应用
(三)建设维修服务网络和零配件市场,提供车辆售后服务保障
(四)建设示范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控采集运行数据
(五)强化科普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七、试点工作效果分析
(一)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效果预测
(二)产业带动效果预测
南昌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
一、背景
当前,石油资源逐年消耗,汽车工业正处于历史的转折点,新能源汽车逐步替代传统石化燃料汽车将是历史必然。2006年,
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把低能耗与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国家《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均明确提出把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2009年,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决定发展一批城市,每个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推出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力争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到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
2009年1月24日,在国家四部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南昌市被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试点城市。
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将在我市举行。在倡导“绿色城运、环保城运”的文明风尚背景下,英雄城南昌将举办一个有着“数字城运、绿色城运、和谐城运”特点的“七城会”。借鉴北京奥运会清洁能源汽车示范应用的成功经验,我市将利用城运会的主办机会,通过实施千辆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应用,引导我市汽车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宣传和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实施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计划是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良好契机。为鼓励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情况
南昌,是江西省的省会,位于长江中下游,鄱阳湖西南岸。现辖四县(南昌、新建、进贤、安义),五区(东湖、西湖、青云谱、湾里、青山湖),两个国家级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省级开发区(桑海开发区、英雄开发区)和一个红谷滩新区,总面积740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210平方公里;总人口491.3万,是全国35个特大城市之一。其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宜人的环境,使南昌喜获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殊荣,成为江西旅游的集散地、沿海地区的后花园、境外宾客的目的地。目前,南昌已形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电产品等支柱产业。
(一)城市交通业发展情况
南昌市作为江西省省会城市,近几年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城市框架不断拉大,交通运输业发展步伐很快。至2008年底,城区道路总长达到997公里,比上年增长8.8%;道路总面积1845万平方米;桥梁143座。汽车保有量238139辆,是2004年的2.4倍。其中载货汽车53286辆,载客汽车173552辆,四年间平均每年新增汽车3.9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