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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0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暨夏季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各县(区)、各部门分别召开所辖街办(乡、镇)、居委会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协调部署,统一行动。

  (二)环境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18日)

  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分别组织所辖街办、居委会和单位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全面修缮街巷、居民区破损“三盖”(下水道窨井盖、水表地井盖、化粪池盖),彻底清除城区蚊、蝇、蟑螂孳生地,翻盆倒罐,清除庭院和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渣土、污物和积水;全面开展清理蟑迹(蟑螂卵鞘、粪便、蜕皮和残肢等)的工作,涂抹墙体及橱柜的缝隙,消灭蟑螂栖息孳生场所。(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详见《南昌市2010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三)药物分发阶段(6月21日-8月5日)

  1、为了保证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中博会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万无一失,决定今年全市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药物统一投放两次,药物分发时间分别是:

  第一次药物发放时间:6月21日-6月23日;

  第二次药物发放时间:8月3日-8月5日。

  2、外环境灭鼠、蚊、蝇、蟑螂药物由市爱卫办根据“四害”密度监测情况每月发放一次。

  (四)施药阶段(6月23日-10月底)

  1、全市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投药时间:

  第一次:定于6月23日(星期三)晚7时整;各单位和居民住户统一灭蟑螂时间为当晚8时。

  第二次:定于8月5日(星期四)晚7时整;各单位和居民住户统一灭蟑螂时间为当晚8时。

  2、公共外环境施药。公共外环境灭蚊、蝇、蟑螂的施药工作,按地区和部门划分责任区。(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详见《南昌市2010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要求各城区、各街办切实抓好辖区外环境的喷药工作,重点对窨井盖周边、花圃草丛、沟渠周边、垃圾卫生死角等部位进行喷药,每周覆盖一次,直到10月底结束。各区爱卫办要认真组织对各街办外环境施药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

  (五)完善防蝇设施阶段(6月24日-6月30日)

  全市各宾馆、饮食店、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站(库)、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场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建设和完善防蝇设施,即纱窗、风幕机(塑料门帘或纱门)及灭蝇灯等。(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详见《南昌市2010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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