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
(皖建村明电〔2010〕3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宿州市城管局、铜陵市水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防汛工作和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省防指电〔2010〕110号)的要求和王三运省长6月27日在长江防汛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和防范强降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1、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思想上高度警惕,措施上扎实可靠,工作上万无一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防汛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周密部署,把防汛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掌握防汛工作主动权。
2、认真完善应急措施。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认真做好防汛应急的人力、器材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对防汛器材和物资进行再清查,对防汛救灾队员进行再动员和救援演练。做到一旦出险,防汛器材和物资能及时保障,抢险队员能迅速到位,局面能有效控制。
3、抓紧组织防汛检查。要抓紧开展防汛检查,及时认真分析和查找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各项安全措施。一是要开展城乡危旧房屋安全排查,切实采取有效预防和保护措施,确保群众居住安全。二是加强城乡供水、供气、排水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障汛期正常运行。
4、做好城市排涝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排涝泵站设施检修,保障其正常运行,确保城市下水管道排水通畅,防止强降雨造成城市内涝。加强汛期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保障汛期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以及重点工程生产安全。要加强对深基坑、脚手架、塔吊、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度,实行实名负责制,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确保排查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5、加强防汛值班和信息沟通。要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加强和气象、水利、国土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主动防灾避灾。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