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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告2010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和热电联产企业(机组)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告2010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和热电联产企业(机组)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和热电联产认定实施规程>的通知》(豫发改资源[2007]830号)等文件规定,我委组织了2010年第一批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和热电联产企业(机组)评审认定工作。

  经过企业自查并提出申请,省辖市主管部门初审,我委组织专家到发电企业对机组运行情况和上报材料进行核实评审,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审查,初步认定新密市昌源集团电力有限公司等14家为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机组)、郑州泰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为河南省热电联产企业(机组)。

  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机组)现在《河南省循环经济网》上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无异议的,我委将颁发认定证书。

  监督电话:0371- 69691103

  附件:1、 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名单(2010年第一批)

  2、河南省热电联产企业(机组)名单(2010年第一批)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名单(2010年第一批)

单位名称

装机容量

认定容量

使用燃料

锅炉型号

厂   址

1

新密市昌源集团电力有限公司

3×12MW

12MW(#3)

农作物秸秆

SF-75/3.82-T

新密市超化镇王村

2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9MW

9MW

工业余热

窑头、窑尾余热锅炉

河南省鹤壁市春雷南路

3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9MW

9MW

工业余热

窑头、窑尾余热锅炉

河南省鹤壁市春雷南路

4

焦作市岩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5MW

4.5MW

工业余热

窑头、窑尾余热锅炉

焦作市博爱工业园区岩鑫大道6号

5

济源市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2MW

2×12MW

高炉煤气

2×JG-65T/3.82Q

济源市天坛区潘村(济钢厂区内)

6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4.5MW

4.5MW

工业余热

GCF64/950-31-40

济源市莲东村北

7

义煤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9MW

9MW

工业余热

窑头、窑尾余热锅炉

渑池仁村

8

洛阳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3×0.5MW

3×0.5MW

沼气

洛阳市廛河区盘龙冢洛阳第一无害化垃圾处理厂院内

9

漯河双汇意科生物环保有限公司

6×0.5MW

6×0.5MW

沼气

漯河经济开发区双汇工业园

10

信阳市明港电厂

2×6MW

2×6MW

高炉煤气

2×WCG-35/3.82-Q

信阳市明港镇建设路100号

11

南阳市天泰水泥有限公司

4.5MW

4.5MW

工业余热

窑头、窑尾余热锅炉

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

12

南阳中联卧龙水泥有限公司

7.5MW

7.5MW

工业余热

窑头、窑尾余热锅炉

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

13

淅川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7.5MW

7.5MW

工业余热

窑头、窑尾余热锅炉

城关镇灌河路405号

14

南阳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2×0.5MW

2×0.5MW

沼气

南阳市卧龙区潘庄镇余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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