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运营知识产权获取市场利润;
(二)许可他人使用本企业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转化为许可费;
(三)转让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以盘活资产、增加现金流;
(四)规划自身发展,将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以无形资产出资入股的方式,和其他企业组成合资、合营公司等;
(五)其他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方式。
第六条 【战略建设】以企业的进一步规模化发展为目的的中小企业,应在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理念上构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导企业生产和经营。
第七条 【网络资源】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欧洲、北美等地的知识产权网络资源。
已经收集并核实的前述网络资源列表可以参见附件。
第二章 专利工作
第八条 【文字记录制度】为保障中小企业对技术发明成果的有效控制和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可以借鉴美国企业的技术发明文字记录制度。
技术发明文字记录制度是指将企业内部的技术开发过程予以记录,形成实验记录、研发文档、技术交底书等书面材料。
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前述书面材料可以作为初步证据使用。
第九条 【激励机制】中小企业可以借鉴欧美企业采取累积积分制鼓励员工进行发明创造,以积分达到一定的数额作为企业奖励员工的前提条件。
在本阶段,企业还可以采取质量监督管理措施保证发明创造的技术含金量,选择性的就核心技术进行海外专利布局,减少或停止对技术含量不高的发明创造进行专利保护和资金投入。
第十条 【利用失效专利】在制造业等技术创新空间相对小、创新周期相对长的行业中,企业可以在失效专利中针对性的选择相关技术作为企业成长的基点。
失效专利,是指过了保护期或者因故提前终止,但仍具有技术含量和市场价值的专利技术方案。
第十一条 【核心技术】高科技中小企业应当有意识开发核心技术以形成竞争优势,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