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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促进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填报说明:1、该表中同一承贷行“新增额”=“申报期末余额”-“09年余额”,同一企业多行贷款的应分银行填报。“承贷行”只需填总行或分行名称,如“工行、农行”即可。
  2、该表中“贷款起止时间”用统一格式,如“20090101-20091201”。
  3、“申报贴息金额”计算公式为:申报期新增额*申报月数*0.015/11个月

  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3:
  区县切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各区县填报)

  填报区县: 填报时间:
序号企业名称2009年末申报期新增流贷情况贴息金额(万元贴息金额到账时间申报期末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资产总额(亿元)销售收入(亿元)职工人数(人)承贷行09年余额(万元)申报期末余额(万元)新增额(万元)合同号贷款起止时间执行利率(%)产值(万元同比±%利润(万元)同比±%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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