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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优秀住宅示范工程”及“成品住房装修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小区各项建设手续齐全,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项目应积极推进成品住宅建设。
  1、优秀住宅示范工程:住宅装修的比例:苏南30%以上;苏北20%以上。
  2、成品住房装修示范工程:住宅装修的比例为100%。
  (四)项目应在2-3年内建设完成。
  第六条 总体要求
  示范工程项目应以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和高标准管理为宗旨,满足住宅的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等五个方面的总体要求,重点突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一)节地
  1、要通过优化小区规划和建筑设计,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要突出均好性、多样性和协调性。
  2、要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合理设置住宅配套设施,减少占地面积。
  3、有效组织地下空间利用;地下或半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60%。
  4、采用取代黏土砖的新型墙体材料。
  5、合理控制面宽进深及建筑体型系数、减少表面积和占地面积。
  (二)节能
  1、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达到节能50%标准,有条件的项目应率先达到65%的要求;
  2、积极使用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泵(地源、空气源、污水和废水)等技术;
  3、积极使用并完善节能构造(墙体、屋面、地面、门窗、遮阳)等保温隔热体系。
  4、公共场所应积极应用节能灯具、控制开关(电子延时、声控)等;
  5、应积极采用高能效的空调、节能电梯及采暖、空调制冷系统调控计量节能技术等;
  (三)节水
  1、应选择并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
  2、应积极使用雨水收集和回渗、中水回用及河道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技术。
  3、应积极使用水体净化(景观水、泳池水的净化循环利用)系统技术。
  4、不采用自来水作为景观用水的补充水。
  5、应积极使用稳压、变频调速(变频水泵、无负压稳流变量分压)等供水技术。
  (四)节材
  1、选择符合本省地理气候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住宅结构体系。
  2、积极应用可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体系(如钢结构、木结构等)。
  3、推广工业化集成式装修方式,逐步实现土建、装修设计与施工的一体化。
  4、加强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循环利用。
  5、应用高性能、低材耗、环保质优的建筑材料。
  (五)环境保护
  1、通过优化小区规划、布局和单体建筑设计确定良好的住宅形式和格局。住宅空间具有良好的通风、日照和采光。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保持室内适宜的湿度和温度,满足居住的舒适和卫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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