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建立试点医院监管机制。
1.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试点医院监管办法,依法加强监管,促使试点医院依法行医,维护公益性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加强医疗技术、医务人员资格和大型医疗设备准入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规模和贷款行为。
3.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各方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
4.做好试点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探索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试点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5.建立试点医院巡查制度,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督制约,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
四、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和方法步骤
(一)组织领导。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由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卫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省市联动。
1.省政府成立由省卫生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成的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具体指导协调试点工作。
2.西宁市人民政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试点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5月-6月)。学习、领会并宣传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确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地区和单位。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12月)。召开启动会,组织实施。省、市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评估阶段(2011年3月-4月)。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