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等三家单位相关资产负债转入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的通知
(建经[2010]483号)
质量站、安全站、监察站、质安总队:
根据《关于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津编事字〔2009〕143号)文件精神,我市成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撤销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天津市建设市场监察站。现将有关资产负债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站、安全站、监察站清算后,全部资产转入质安总队,三家单位债权由质安总队承继。
二、质量站下属天津建质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含天津建质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转入质安总队,由其履行投资人权利和义务。
三、质量站所属河西区苏州道15号房产转入质安总队,质量站、安全站、监察站全部固定资产一并转入质安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