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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涉税信息平台工作机制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涉税信息平台工作机制的通知
(合政办〔2010〕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涉税信息交流和综合利用,实现科学理财,现就建立涉税信息平台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涉税信息平台系统,强化税源管理

  加快涉税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加强涉税信息交流,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是促进财税挖潜增收和收入预测分析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强化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实现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税源意识,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加快推进涉税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完善税源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相应建立税源信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本地区涉税信息平台网络。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建立涉税信息平台,实施动态管理,促进财政增收。通过建立税源普查系统,对市、县(区)、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居委)税源普查录入的户型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找出漏征漏管等差异税户信息。通过建立综合治税系统,对部门涉税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找出漏征漏管、少征漏征等异常数据信息,堵塞征管漏洞。通过建立收入分析系统,对已入库税收的税源结构进行分析处理,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市涉税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涉税管理工作,市税务等重要涉税部门要明确专人承担市税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税源办)日常工作,确保正常运转,发挥作用。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1、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每年1、4、7、10四个月的20日前提供上季度企事业单位活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分行业贷款信息。

  2、市财政局:每月2日前提供上月契税入库信息;每年6、12月15日前提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信息,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社会团体单位名单;每年财政兑付奖励、补贴结束后10日内提供上年兑付的奖励、补贴资金信息(含省追加部分)。

  3、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省地税直属局:每月2日前提供上月税收入库信息,税收查补罚没入库信息;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纳税申报信息和涉税平台信息落实反馈汇总表;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信息,纳税检查中发现的假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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