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个重点处室”评议。其评议对象是市政府部门和省部属在肥的垂直部门有关处室,具体对象由市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议办)根据市编办所界定的处室职能直接确定,评议方案另行制定。
基层站所评议。其评议对象是市(县、区)政府组成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省部属在肥的垂直部门所属基层站(所、队)。评议方案由市评议办会同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四、评议内容
(一)政府部门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情况;履行职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申诉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治理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情况。
2、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情况,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整改的反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3、勤政效能:勤政为民、职能转变、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和突出的问题解决情况。
4、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基础工作和公开场所落实情况;监督保障措施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情况;落实市委《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的意见》(合发〔2008〕25号)--情况。
5、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情况,有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二)公共服务行业评议内容。
1、诚信服务:依法经营情况;是否存在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质量,作风粗暴、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2、办事效率: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拉和效率低等问题。
3、办事公开: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
4、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情况,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整改的反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5、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情况,有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