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合肥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1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纠风办制定的《合肥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合肥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从2010年开始,在全市开展连续三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主题,认真落实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造优质、高效、廉洁、勤政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保障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四)坚持把强化服务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落实服务措施,实现服务效能大提速,服务质量大提高。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建立评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三、评议对象
参加评议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将参评单位分为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公共服务企事业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