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区县环保部门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会同交通、公安、商务、城管等部门对全市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主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样本(略)
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样本(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主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名单
一、废矿物油(HW08)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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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昌平区马池口北小营村东
| 张桂金
| 15611983992
|
2
| 北京中首精滤科贸有限公司
| 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
| 钱剑英
| 13801109101
|
3
| 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山区窦店镇亚新路33号
| 吕立军
| 13601291452
|
4
| 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海二路20号
| 任立英
| 1381180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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