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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教函〔2010〕395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系统“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四川省教育系统“除陋习、树新风”
集中治理“三乱”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现场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治理,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再上新台阶,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川城乡治[2010]14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全省教育系统在治理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升文明素养,摒弃陋习,坚决革除“三乱”不良习气,努力建成“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校园,促进健康城乡、礼仪城乡、生态城乡、法制城乡建设。

  二、工作内容

  全省教育系统“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内容是:治理“乱吐、乱扔、乱倒”,即:治理随地(含从车内,下同)吐痰、吐口香糖等脏物;治理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治理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建渣等废物。

  三、工作重点

  要将集中治理“三乱”陋习作为“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重点和切入点,采取宣传引导、舆论监督、文明劝导、示范引领等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地切实推进。

  1、扎实开展“三乱”治理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各地要明确职责、突出重点,深化集中治理“三乱”活动的内涵,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认真查找学校和自身的不文明行为,列出清单,确定目标,拟定计划,全面推进集中治理“三乱”工作。一是革除作风懒散,不勤换洗衣裤鞋袜、乱摆乱放生活用品等陋习;二是革除卫生意识差,饭前便后不洗手,饭后不收餐盘,上完厕所不冲水,随地吐痰、口香糖等脏物,乱扔纸屑、果皮、烟头、杂物,乱倒垃圾、污水等陋习;三是革除行为意识差,交往中不尊重他人、打饭乘车不排队、骑车进出校门不下车、乱刻乱画、乱穿马路、公共场所追逐打闹、制噪喧哗等陋习;四是要革除环保意识差,浪费水、电、粮食、纸张等资源,不按规定处理包装袋、废旧电池,随意毁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等陋习;五是革除公德意识差,吸烟、酗酒、说脏话、迷恋网络、破坏公私财物、违规使用电器与火烛等陋习。在治理中,要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强化机制体制创新,坚持治表治本结合,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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