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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意见
(川教〔2010〕120号)


各市(州)教育局: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我省义务教育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新课程理念深入人心,课程内容、课程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教学方式转变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学生素质不断提高。为了进一步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落实国家有关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指导中小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深化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实施校本课程的目标

  在新的课程体系中,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具使命和独特功能,相互渗透、相互支撑,形成了完整的课程结构。校本课程作为新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充分利用当地和学校的课程资源,针对学生的兴趣和需要,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实施校本课程的具体目标是:

  1、加强课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生社会生活的联系,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感,增强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2、了解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设置可供学生选择的、灵活多样的课程,促进学生的个性成长。

  3、拓展学生知识领域,增进学生对自然、社会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发展批判性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引导学生关注自我生活,发展学生的社会生活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5、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推动课程研究、课程管理和课程开发队伍的建设,提高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6、加强学校教学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

  7、建设和完善校本课程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课程实验的目标要求,使国家、地方、校本课程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目标一致、内容开放的课程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

  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要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指导,遵循课程开发与建设的规律,体现新课程理念,继承和发扬学校的优良传统和优势资源,充分发挥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中的主体作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要适应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需要,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实现课程模式的多样化,优化课程结构。当前,要进一步加强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提高校本课程教育教学质量需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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