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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江苏省质量奖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江苏省质量奖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省质监局已启动2009年度江苏省质量奖的申报工作,现将省质监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江苏省质量奖的通知》(苏质监质发[2009]103号,可从省质监局网站www.jsqts.gov.cn下载)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组织申报江苏省质量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在本行业、本区域范围内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及时做好服务指导、信息沟通与协调工作。区、县质监局(分局)要紧密结合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服务重点企业发展的要求,以申报江苏省质量奖为契机,推动我市重点企业质量提升。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以及2006年前(含2006年)获得江苏省质量管理奖和江苏省服务质量奖的企业,要积极申报2009年江苏省质量奖。申报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申报筹备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确保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并以申报江苏省质量奖为契机,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理念,夯实质量管理基础,通过导入卓越绩效评价模式,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省局新修订印发的《江苏省质量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可从省质监局网站www.jsqts.gov.cn下载),从今年开始,江苏省质量奖不再设有效期。
  三、江苏省质量奖(农业、制造业)由区、县质监局(分局)负责组织推荐申报;江苏省质量奖(服务业)由市有关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质监局(分局)组织推荐申报,企业不得多头申报。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符合要求的一式三份,附齐所有证明材料,于6月22日前报送至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北楼10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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