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夏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分局、县局,各有关单位:
目前正值夏季,高温、潮湿、暴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易引发各种事故。为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夏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组织实施,加强夏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根据夏季高温、强对流天气频发的季节特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场所,化工、冶金生产企业,港口码头装卸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的重点监控设备和重点区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跟踪并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监控措施的同时迅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强化使用单位自查自纠
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夏季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对职工岗位培训、安全教育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应主动、迅速地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防止懈怠遗患,酿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加强安装、改造、检修环节的安全检查
全国正在开展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旨在消除社会各类安全隐患,造福于民。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检修环节的安全是安全工程中的基础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告知情况、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同时,要结合专项整治的要求,对压力管道安装选用的压力管道及其元件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抽查,对发现不符合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
各检验单位要切实履行技术把关的职责,对于检验环节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报告市局特设处及当地区、县局。
四、防范高温、暴晒、雷击
夏季各充装单位要加强对气瓶充装及液化气储存场所的安全检查,应对液化气储存设备采取防暴晒和降温措施,严禁超量充装;高温期间,在11:00~15:00时段,各充装单位不得进行充装工作。对易燃易爆场所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防雷设施,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证防雷设施完好、有效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