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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方案》的通知

  (1)城镇计划生育属地管理体制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情况(25分);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双向管理情况(30分);
  (3)落实查环查孕、随访服务制度情况(10分);
  (4)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20分);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查处情况(15分);
  (6)实行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发挥计生协会作用,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实行村务公开,促进群众转变婚育观念情况(20分)。
  (二)工作保障(350分)
  重点考核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保持生育政策持续稳定、及时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保障人、财、物投入的情况。具体包括:
  1.部门履行职责(50分)。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认真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职责,形成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相关部门之间资源共享的人口综合信息平台。
  2.政策导向(120分)(1)法定奖励、免费和扶助政策落实情况(40分):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技术项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双女绝育户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情况。(2)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情况(80分):建立鼓励和制约并举、政府推动与基层自治互动、各部门政策与国策相对接、民生普惠与计生优惠相衔接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利益导向,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
  3.经费投入(50分)。人口计生经费投入规划落实情况;人员待遇、法定支出、工作运转等所需经费投入到位情况。
  4.宣传教育(80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坚持社会化大宣传与进村入户宣传相结合,舆论环境宣传与思想工作相结合,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与对广大群众的宣传相结合,重视早期教育工作,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群众婚育观念根本性转变。
  5.队伍网络、阵地建设(50分)(1)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稳定。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村级计生队伍;重视计生干部素质的提高,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2)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情况。(3)村(居)计生主任配备及职责、报酬落实情况。(4)县(市)区计生协会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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