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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调研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各级政府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先进行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咨询机制和决策论证制度,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面宽、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做到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不决策,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充分咨询论证的不决策。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决策方案,必须经过调查研究程序,并把调研情况作为议题审定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调查研究制度。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促进调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确定一批重大调研课题,集中力量拿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领导干部要带头搞调研,各级政府组成人员每年要拿出不少于两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探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要亲自主持重大课题调研,拿出几个对发展全局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报告。
  (三)建立健全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制度。全省政府系统调研课题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重大调研课题和专项调研课题。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调研课题为重大调研课题,每年由省政府研究室在充分征求省政府领导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重大调研课题由省政府领导同志主持,省政府研究室和相关部门、相关市组织实施。省政府各部门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为专项调研课题,由各部门研究并报经分管省领导确定,根据省领导意见组织实施。省里统一安排部署的重大调研课题和省领导交办的专项调研课题,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抓紧抓好。各市、县(市、区)也要立足本地实际,搞好调研课题管理。省政府研究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全省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职能,加强对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为有效整合协调各方面的研究力量,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省政府研究室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促进各级不断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
  (四)建立健全调研成果转化和交流制度。调查研究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重大调研成果要及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策,政府和部门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要重视采纳优秀调研成果,及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新思路和新举措。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向省政府报送调研材料和决策建议。各市、各部门主办的与调研工作有关的内部刊物和信息资料,要及时抄报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要及时把各方面的优秀调研成果整理报送省政府领导。
  四、进一步加强调研机构和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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