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10〕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作、信息互通、行政执法与行政监察相结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三条 市政府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民防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必要时邀请金融监管机构参加。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联席会议工作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