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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省各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健全,环境应急管理网络基本形成;风险防控、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恢复评估、法规政策、应急资源等体系基本建立;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基本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初具规模,环境应急管理基本实现法制化、信息化、专业化,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三、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五)落实环境应急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具体的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环境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和奖惩制度,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和工作考核内容。对因重视不够、管理不善、应对不力造成严重环境危害和生态破坏的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依法依纪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各级各类环境应急预案,逐步实现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部门、企业预案报备制度,规范预案编制、论证、修订和执行工作。实行预案动态管理,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可行性,找准环境风险环节,完善各项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预案演练,提高相关部门、企业以及公众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各个环节的把握和应对能力。

  (七)健全环境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实行信息共享,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经验、技术、装备、物资等方面的优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形成反应迅速、协同高效、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合力。

  四、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八)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逐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吸纳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和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专业人才,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组织和人力保障。组建各级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纳入当地政府应急专家库并进行管理,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持。积极探索依托非政府组织、大中型企业建立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促进环境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九)建立环境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环境应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建立多渠道应急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及时到位。研究制定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资源征收、征用、调用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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